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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繳費比例
律師解析:養老保險費:
單位繳納20%,個人繳納8%。
用人單位繳費額=覈定的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20%;
職工個人繳費社會養老保險額=覈定繳費基數×8%(目前爲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
其中,養老保險的繳費會關係到今後養老金的領取。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爲15年,並且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即可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按月領取養老保險金。
另外,養老保險的繳費是可以中途允許中斷的,它主要是累計年限,對今後養老保險的領取影響並不是很多。
如果職工退休後,達到法定國家退休年齡,但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不夠,是不能領取養老保險金的,需要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至最低繳費年限15年,方可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按月領取養老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