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歸責一方購房合同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7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一方去世可以變更購房合同嗎不能,一般商品房簽訂協議後原購房人去世更改產權人姓名,只能走“遺產繼承”程序不能直接更改。 《合同法》第130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將房屋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配合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系出賣人的法定義務。出賣人在合同約定辦理過戶登記的期限之前去世,無法親自完成辦理過戶登記的義務,那麼按照買賣合同約定和合同法之規定,出賣人對買受人形成合同債務。 TAG標籤:房屋買賣 合同 房產糾紛 一方 購房 歸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