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53歲的勞動糾紛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女職工禁忌從事哪些勞動(一)礦山井下作業; (二)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三)每小時負重6次以上、每次負重超過20公斤的作業,或者間斷負重、每次負重超過25公斤的作業。 TAG標籤:勞動 糾紛 勞動糾紛 勞動爭議 女職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