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第50條主要內容有哪些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4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第50條主要內容有哪些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超越職權審批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其批准檔案無效,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關於濫用職權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TAG標籤:損害賠償 辦學 中外合作 其他侵權 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