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怎麼投訴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或者申請
勞動仲裁。 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繫電話、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
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爲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
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
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