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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存的債務承擔有什麼

並存的債務承擔有什麼
並存的債務承擔有什麼
並存債務承擔是指債務人並不脫離合同關係,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關係當中,與債務人共同承擔合同義務的債務承擔方式。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條規定,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並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願意加入債務;
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願意承擔的債務範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
(《民法典》生效時間爲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