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存的債務承擔下的違約責任問題 普法法律網 債務債權 9.85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並存債務承擔是指債務人不脫離合同關係,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關係當中,與債務人共同承擔合同義務的債務承擔方式。本文帶來有關並存的債務承擔下的違約責任問題的內容,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了解。【案情簡介】原告:東營市國土資源局被告:山東河口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河口經管委)、東營市河口金鵬大酒店(以下簡稱金鵬酒店)、金國樑 TAG標籤:債務 違約責任 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