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存的債務承擔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2.3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並存的債務承擔,又稱債務加入,是指原債務人並沒有脫離原債務的關係,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債務關係中來,並與原債務人共同向同一債權人承擔債務。嚴格地講,這並非債務主體變更,而是增加債務人的人數。由於第三人的加入,債務人增加,成爲多數債務人的債。總的原則,第三人加入後,與債務人之間成立連帶關係,對同一債務負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也可以徑直向第三人請求履行義務。 TAG標籤:債權債務 承擔 債務 抵押擔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