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精神補償
申報個人所得稅
申報個人所得稅的相關流程以及相關法律規定《個人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納稅暫行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自行申報納稅:個人從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取得應納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分筆取得屬於一次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的;
取得應納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扣繳稅款的;
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必須自行申報納稅的。
目前,自行申報的方式主要有本人申報、委託他人申報和郵寄方式申報等3種。
納稅人在申報納稅時,應分別不同應納稅所得項目,正確填寫納稅申報表,並按稅務機關規定報送有關資料,具體說來,要注意以下幾點:
對兩處以上(含兩處)工資、薪金所得的,雖有支付單位代扣代繳稅款,但由於工資、薪金所得適用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而且月工資、薪金所得只能扣除一次費用標準,因此,這種情況必須實行單位代扣代繳與個人自行申報相結合的辦法。
個體工商業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有的沒有扣繳義務人,有的雖有出包方代扣代繳稅款,但均涉及適用超額累進稅率和扣除費用問題。因此,同一項應稅所得應當由納稅人合併申報、合併計算納稅。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爲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五條 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九條 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爲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覈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爲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餘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爲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爲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