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建築施工合同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請問最高院審理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是怎麼寫明呢?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援; (二)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援。 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TAG標籤:合同糾紛 高院 建築施工 北京 合同 合同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