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什麼內容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什麼內容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TAG標籤:具備 勞動合同 勞動糾紛 簽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