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勞動合同是否有權領取失業金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4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終止勞動合同是否有權領取失業金1、勞動者主動終止勞動合同的,一般不可以領取失業金;如果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並且具有與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等法定的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金。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TAG標籤:勞動糾紛 有權 失業 社保糾紛 領取 勞動合同 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