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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一天臨時工工傷應當如何處理

不到一天臨時工工傷應當如何處理
不到一天臨時工工傷應當如何處理
1、不到一天的臨時工受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將其送往醫院接受救治;
2、並及時爲其申請工傷認定;
3、被認定爲工傷後,爲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4、之後依法去向社保經辦機構爲其索取工傷賠償。
5、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