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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做工傷鑑定,工傷認定後

工傷認定後,什麼時候做工傷鑑定
工傷認定後什麼時候做工傷鑑定
工傷認定後什麼時候做工傷鑑定其實沒有具體的要求,你可以參考下面五點建議,希望對你能夠有幫助:

1 首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後做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果索賠; 2 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 未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行爲,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服、工作往來資訊、證人證言、錄音等可以證明你存在勞動關係證據,要求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4 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並在停工留薪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 5 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解除勞動關係的,還有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等等。具體數額須結合本人工資、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等情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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