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爲: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週六週日屬於雙休日,雖然允許用人單位在一定情況下,安排員工加班工作,但與此同時也要保障員工的權利。比如,日後需要進行補休,不然就是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但是通常二者都是擇一而行,要是用人單位一方面進行了補休,另一方面也支付了加班工資的話,則也是沒有什麼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