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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工傷保險承擔多少

工傷賠償工傷保險承擔多少
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哪些賠償項目

1、工傷醫療費:治療工傷、職業病所發生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目錄或標準的全部費用。


2、輔助器具配置費;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4、傷殘津貼;


5、評殘後的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爲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6、喪葬補助金;爲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7、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爲: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覈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綜上所述,職工被認定工傷後,如果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可以申請領取一次性工傷保險待遇。辦手續的時候,要帶上工傷認定書、傷殘能力鑑定書及申請一次性傷殘金審批表等。社保局審覈無誤後,會在一個月內發放這筆錢到職工的帳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