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10條第4款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6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新婚姻法》第10條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TAG標籤: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法規 婚姻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