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當前位置 /首頁/婚姻家庭/遺產繼承/列表

遺產繼承房產與過戶

遺產繼承房產與過戶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遺產繼承房產過戶需要的手續如下

1、公證

繼承人在辦理房產繼承手續之前,先要將進行遺產繼承公證,繼承人在辦理繼承過戶的時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區公證處辦理繼承權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屬性還是外銷商品房的話還需要去市公證處辦理公證。這裏,公證處會按照受益額的百分之二來收取繼承權公證費,收取200元。

2、房地產管理

繼承人在辦理完遺產繼承公證的手續之後,需要帶着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繼承人的身份證、房地產權原件、房屋平面圖、契稅完稅證以及契稅完稅貼花、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等到房地產進行繼承登記。

3、費用交納

繼承人在辦理房產繼承手續的過程中也會產生幾筆費用,需要交的三大主要費用是:手續費、印花稅、測繪費。這過程中的收費也是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來的,使用的是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法。也就是說按照房地產價格總額大小劃分費率檔次,分檔次計算各類檔次的收費,個檔次收費額累計之和就是收費的總額。

當代社會房屋是人們的重要的財產之一,因爲現在購買一個房屋的話,價格非常之昂貴,尤其是大城市的一些房屋,而在遺囑繼承當中,如果涉及到房屋的處理的時候,手續還是比較繁雜的,其中就涉及到一個最重要的過戶的環境,過戶案件一旦完成之後,所有權就意味着轉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