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糾紛

民法典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哪些

民法典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哪些
律師解答:依照法律規定。律師解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發包人和承包人的基本身份資訊;工程上午範圍、建設工期;工程的質量、造價;技術資料的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的供應責任;以及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條款等。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發包方(建設單位)和承包方(施工人)爲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條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