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年齡是多少 普法法律網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2.0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目前,我國法律已經取消了晚婚晚育的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TAG標籤:晚婚晚育 年齡 婚姻家庭 子女撫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