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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的規定什麼是公司隱名股東?

一、根據法律的規定什麼是公司隱名股東?

根據法律的規定什麼是公司隱名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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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已經對公司出資但是在股東名冊上沒有該公民的姓名的就是公司隱名股東,《解釋三》第25條第1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爲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二、隱名股東的基本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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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隱名股東依合法行爲而產生。隱名股東的產生是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在遵守現行法律的前提下依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而產生,不包含爲規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義出資的情形。如隱名股東並不包含利用國家對下崗職工投資經營的優惠政策,約定用下崗職工的名義對公司出資的人。

2、隱名股東依隱名出資人與顯名人之間的合同關係而產生。這包括兩層含義,一是隱名股東問題所涉及的實質是一種合同,二是隱名股東涉及的直接當事人爲顯名股東和隱名股東

3、隱名股東合同爲雙務合同、有償合同。隱名股東負出資義務,顯名股東負營業及分派利益的義務,雙方互負有義務,且互爲對價,任何一方都不能無償從他方取得利益,故隱名股東合同爲雙務合同、有償合同。

4、隱名股東合同爲諾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隱名股東合同因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並不以隱名股東的實際出資爲成立要件,隱名股東的實際出資則爲合同的實際履行,故爲諾成合同。對隱名股東合同,現行法律並沒有明確以某種特定形式成立,故爲不要式合同。

5、隱名股東出資的標的主要爲貨幣、不以登記爲產權轉移形式要件的實物、權利、技術等。中國現行公司法規定的出資標的囊括了貨幣、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同時又規定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而隱名股東隱名出資的目的在於不暴露真實身份的前提下進行資本的營利活動。

若是公民購買了某公司的股份,但是卻利用他人的名字登記成爲了公司的股東,此時就會被認定爲是隱名的股東,在司法實踐之中,很多的糾紛都是由於股東並非是顯名的才導致的,並且由於此時股東名冊上並沒有投資者的名字,此時可能無法獲得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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