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股東可以要求解散公司 普法法律網 公司經營糾紛 4.15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透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TAG標籤:公司經營 公司經營糾紛 股東 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