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多久 普法法律網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2.5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五年。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段:納稅義務人在中國境外一個國家或者地區實際已經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低於依照前款規定計算出的該國家或者地區扣除限額的,應當在中國繳納差額部分的稅款;超過該國家或者地區扣除限額的,其超過部分不得在本納稅年度的應納稅額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的該國家或者地區扣除限額的餘額中補釦。補釦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如果適用您所說的情況,則爲五年。《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 TAG標籤:扣除 工資福利 個人所得稅 最長 期限 勞動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