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工資如何發 普法法律網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2.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我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TAG標籤:勞動糾紛 工資福利 工資 產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