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企業年金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企業年金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律師解答:不需要。律師解析:企業年金中單位繳費部分雖然會計入個人帳戶,但是暫時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而個人繳費部分中,對於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則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而剩餘部分則需要併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徵個人所得稅。法律依據:《關於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1、企業和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辦法和標準,爲在本單位任職或者受僱的全體職工繳付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以下統稱年金)單位繳費部分,在計入個人帳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3、超過本通知第一條
第1項和第2項規定的標準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應併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徵個人所得稅。
稅款由建立年金的單位代扣代繳,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