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童工要承擔什麼責任 普法法律網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2.8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用人單位使用童工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根據《勞動法》第94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TAG標籤:責任 童工 承擔 招用 勞動糾紛 勞動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