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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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高仿不滿5萬處罰標準

銷售商如果明知是假冒僞劣的產品而予以銷售的,是違法行爲。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爲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賣高仿不滿5萬處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