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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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和終止的條件是哪些?

一、合同的生效條件

合同生效和終止的條件是哪些?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合同法》第9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無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一般不能自己訂立合同;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只能訂立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條規定:“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接受獎勵、贈與、報酬,他人不得以行爲人無民事行爲能力、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爲由,主張以上行爲無效”。

2、意思表示真實

所謂表示行爲,是指行爲人將其內在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於外部,並足以爲外界所客觀理解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實要求表示行爲應當與效果意思相一致。意思表示真實是合同生效的重要要件。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就在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規定。對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賦予其法律上的約束力,不合法的合同顯然不能受到法律保護,也不能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效果。如雙方當事人不能簽訂買賣槍支等國家禁止交易的合同,類似這樣的合同即使意思表示真實也不受法律保護。不違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也不得規避法律。但若僅僅是部分條款違法,確認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4、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民法通則》第56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爲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合同法》第44條也作出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合同法》解釋第二條規定,當事人未訂立合同,但從雙方行爲能夠推定有訂立合同意願的,法院可以認定爲是以合同法第十條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訂立的合同。如果法律對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殊規定,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規定。例如根據《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的規定,房屋的買賣須經房管部門登記、辦理過戶手續後才能生效。

二、合同終止的條件是什麼?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的情形有:

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債務相互抵銷(抵消是指二人互付債務時,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之清償,而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對等額內相互消滅);

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提存是指指由於債權人的原因而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機關而消滅債務的制度);

5、債權人免除債務(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終止);

6、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合同生效和終止的條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瞭解。總之,合同的生效與當事人的民事行爲能力有很大的關係,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具有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就可以生效。雙方履行完義務,合同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向將來消滅。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濰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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