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合同中工人受傷誰承擔責任 普法法律網 合同效力 2.8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2、承擔人與定作人之間是普通的商業合同關係,定作人只負責接收工作成果,承攬人只負責製作,雙方沒有任何從屬關係,所以,對於承攬事務造成的損害,由承攬人自行承擔法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TAG標籤:受傷 工人 合同 承擔責任 承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