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罰單如何申請政複議 普法法律網 行政複議 1.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當事人對交通處罰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罰單60日內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維護自己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爲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TAG標籤:行政複議 罰單 交警 複議 行政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