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及醫療糾紛

患者知情權的行使體現在哪些方面呢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
患者知情權行使的表現有:
患者有權知道自己的病情、診斷、治療情況;
有權知道醫師擬定給自己實施的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適應症、禁忌症、併發症、療效、危險性、可能發生的其它情況;
有權同意或者拒絕進行醫師擬定的檢查、治療方案。
在有多種治療器械或多個治療方案時,有選擇權。
同時有權知道醫院診療秩序和規章制度;
知道看病時應尊重醫護人員診治權;
知道自己進行特殊檢查和手術應該履行的簽字手續;
知道發生醫療糾紛應當依法解決的相關程序。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透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雙方自願協商;
(二)申請人民調解;
(三)申請行政調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

患者知情權的行使體現在哪些方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