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律師解答

房屋拆遷評估程序

房屋拆遷評估程序:
1、由房地產價格的評估機構安排註冊房地產的估價師就將要被徵收房屋進行實地勘查,實時檢視被徵收房屋實際狀況,並拍攝房屋的照片留檔,同時做好實地查勘記錄,進行妥善保管。
2、註冊房地產估價師根據實地評估的房屋並結合當地房地產市場價格,對市場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設開發法等評估方法對被徵收房屋進行適用性分析後,選擇其中一種或者多種方法進行房屋價值進行評估。
3、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向房屋徵收部門提供評估的初步結果並進行公示。
4、初步的評估公示期滿後,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會向房屋徵收部門提供委託的評估範圍內被徵收房屋的整體評估報告以及分戶評估報告兩個;再由房屋徵收部門向被徵收人轉交分戶評估報告的結果。
【法律依據】
《資產評估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非法定資產評估服務,應由資產評估機構提出收費標準範圍,具體標準由資產評估機構與委託人協商確定。確定收費標準時應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和執業成本;
(二)評估業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四)註冊資產評估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註冊資產評估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房屋拆遷評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