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開收入證明 普法法律網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2.8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收入證明茲證明爲本單位職工,已連續在我單位工作年,學歷爲畢業,當前在我單位擔任職務。近一年內該職工在我單位平均年/月收入爲(稅後)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特此證明:單位名稱年月日《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理。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TAG標籤:訴訟仲裁 訴訟管轄 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