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保險是否可以作為工傷賠償?
不可以。職工在獲得人身意外傷害險賠償後,仍可以主張工傷保險賠償。但是雙重賠償不包括醫療費,若商業保險賠付了醫療費用,則工傷保險可以不用再次支付醫療費。
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存在有效勞動關係的前提下,用人單位給勞動者購買商業性質的意外保險只能作為一種單位福利待遇,不能因此免除給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的法定義務。勞動者既可以獲得商業保險的賠償金,也可以在被工傷認定機構認定為工傷後,主張工傷保險待遇,獲得雙重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二、商業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1、醫保用藥和非醫保用藥的差別,報銷起付線根據醫院級別也有不同
一般A類藥品可以享受全報,C類就需要全部自負費用,而B類報80%,自負20%的比例。
假如一個人在醫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級醫院就診住院,那麼就先減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級醫院就診住院,就先減去1000元;如果是三級醫院就診住院,就先減去2000元,這就是起付線的不同。
2、醫保也有除外責任,下面十項不在醫保報銷範圍內
(1)特殊醫療費用中因病情需要進行器官、組織移植,其購買器官、組織的費用以及使用超出《職工醫療保險藥品報銷範圍》外的抗排斥藥品、免疫調節藥品費用;
(2)工傷、職業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鬥毆;
(5)酗酒致傷;
(6)交通肇事;
(7)他人故意傷害;
(8)醫療事故;
(9)美容、健康體檢;
(10)其他不屬於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費用。
工傷賠償認定還有商業保險的認定是沒有衝突的,可以同時進行賠償,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用人單位需要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之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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