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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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工傷認定標準

上下班工傷認定標準

如今,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比較高的。在這種情況下,受傷勞動者既可以要求獲得交通事故賠償,也可以要求進行工傷賠償。這是由法律明確規定的,當然前提還是要先進行上下班工傷認定。本站提供最新上下班工傷認定標準,希望對你有所啟發。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昨日出台的《規定》明確,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四種情形為工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這四種情況分別是: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證據證明是非工作原因導致的;

(二)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內,職工來往於多個與其工作職責相關的工作場所之間的合理區域因工受到傷害的;

(四)其他與履行工作職責相關,在工作時間及合理區域內受到傷害的。

為了更好地保護因工外出受傷職工的合法權益,《規定》第五條第二款規定,職工因公外出期間,只要不是從事與工作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開會無關的個人活動受到傷害的,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工傷。

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的,肯定是能要求對方進行交通事故賠償。然而,此時是否能夠申請工傷賠償呢?還需要看具體的事故情況是怎樣的。如果屬於上述的四種標準的話,就屬於工傷,則受傷勞動者就可以申請工傷賠償。更多工傷賠償方面的內容,歡迎你到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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