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

當前位置 /首頁/勞動工傷/勞動合同/列表

務工時未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走人嗎?

務工時未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走人嗎?

在實際勞動情況中,有些時間勞動雙方會未簽定勞動合同就開始實際的勞動關係。在工作過程中,也有勞動者中途想辭職或離職的情況存在。有的認為,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就對自身沒有約束,可以隨時走人。那麼,務工時未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走人嗎?

一、務工時未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走人嗎?

1.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得以沒有勞動合同為由直接走人。除勞動者以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為由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可以書面提出後直接走人。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入職第2個月開始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未籤勞動合同有補償嗎?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三、工作時一段時間,沒簽勞動合同,想離職怎麼辦?

在協商不成,可以申請仲裁。

第一、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沒有籤合同,也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仲裁支持11個月雙倍工資,法院可支持2年的雙倍工資。

第三、如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承擔賠償金的,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的兩倍。如果是勞動者因單位違法行為而提出辭職,可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滿一年賠一個月工資。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公司還要支付失業保險金和年休假工資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為,還要按法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剋扣工資,還應足額支付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

由上可見,勞動合同確實對勞動者雙方都是法律上的約束。而在實際的勞動關係中,儘管由於未籤勞動合同,法律也是承認實際的事實勞動關係的。在未簽定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想離職或辭職的,由於牽涉到一定的補償及勞動保障等問題,這些都需要實際問題實際研究。到底務工時未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走人嗎?還請大家謹慎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