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做了什麼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1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勞動者做了什麼,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再次,如果公司沒有對曠工事項作出規定,且沒有明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情形,那麼用人單位辭退您就涉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勞動糾紛 勞動合同 勞動者 用人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