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是怎樣的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2.6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是: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合同事務 員工 勞動合同 合同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