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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嗎

可以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嗎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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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公司籤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解除




    和勞務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辦法就是提前30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勞務公司即可,在勞務公司的內部,肯定也規定的有職工正常離職的流程。在勞務公司上班的這些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不僅要參考勞動合同法,最關鍵的是要遵守公司內部的規章制度,否則就可能無法正常離職。



    1、“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根據《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書面通知“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違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予辦理”(指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2、並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