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的工資應該發給本人嗎 普法法律網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1.5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 TAG標籤:工資 勞動糾紛 工資福利 勞動者 發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