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報税最晚什麼時候

報税最晚什麼時候
律師解析:報税最晚是在次月的十五日之前。如果納税人取得應税所得但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税務機關報送納税申報表,並繳納税款;如果有扣繳義務人的,則扣繳義務人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税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税申報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條
納税人取得應税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税務機關報送納税申報表,並繳納税款。
納税人取得應税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税款的,納税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税款;税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税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税款。
第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税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税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税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