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公司收培訓費是否合法?

公司收培訓費是否合法?
律師解析:公司收培訓費不合法。
單位不可以收取培訓費。但服務期未到期員工提前辭職,公司可以要求賠償違約金。培訓員工是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為公司創造更大的價值,公司的培訓費是一種隱性的、必要的投資,將其轉接到員工頭上是不合理的,所以單位不可以收取培訓費,收取培訓費是違法的。但是,服務期未到期的員工提前辭職,變相的造成了公司的損失,所以公司可以要求員工承當相應的培訓費支出,其數額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