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

當前位置 /首頁/合同事務/合同糾紛/列表

公司在訴訟期間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支付賠償金嗎

一、公司在訴訟期間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支付賠償金嗎?

公司在訴訟期間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支付賠償金嗎

公司在訴訟期間解除勞動合同,只要有正當理由,不需要支付補償金。根據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員工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三、勞動合同自動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事實上,勞動爭議一般也不能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如果已經進入到了訴訟階段,説明對勞動仲裁裁決有爭議,對勞動仲裁裁決有爭議的,起訴的時間是15天之內,法律也沒有規定過訴訟期間,用人單位絕對不能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