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的能否善意取得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普法法律网 抵押担保律师解答 3.1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遗失物适用留置权,遗失物拾得人有权向失主索要必要保管费用,如果失主不支付,拾得人有权将该物品留置。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TAG标签:抵押担保 质权 善意 债权债务 遗失物 留置权 抵押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