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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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是否有效

一、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是否有效

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是否有效

抵押合同当然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是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未经所有权人同意能抵押吗

未经房产所有权人同意,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但抵押关系无效,而且构成侵权。借款人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

三、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

房产属不动产,具有价值大、毁损风险小等特点,房产抵押是借款合同中最常见的担保形式。现实生活中,部分当事人由于未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致使房产抵押存在种种问题。

1、未按要求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签订抵押合同后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

2、未经房产所有权人同意,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但抵押关系无效,而且构成侵权。借款人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

3、未经共有人同意以共有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仅抵押关系无效,而且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由房产抵押引发侵权纠纷。

4、用于抵押的证件不齐全。房产抵押必须质押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有的当事人只将房产证抵押,未将该房产的土地使用证抵押;或者只在抵押合同中规定以“某某房产作抵押”,而有效房产证件未交抵押权人掌握,致使抵押物失控,造成多头抵押的不良后果。

现实中,就同一物品进行多次抵押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而作为债权人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好是在进行抵押之后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但要是未办理抵押登记的话,则自己的债权就有可能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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