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当前位置 /首页/房产纠纷/房屋买卖/列表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的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六条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该提交什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