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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起诉离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你知道为什么有的夫妻是协议离婚而有的却又是起诉离婚吗?这是因为,不同夫妻之间的情况不同,当然能够选择协议离婚是最好的,能够节省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而要是起诉离婚的话,也要了解清楚起诉离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下面,本站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二)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三)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

(一)案件管辖采用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对于选择诉讼离婚的夫妻来讲,在起诉之前需要了解的东西还有很多,就包括上文中介绍到的起诉离婚的适用条件、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当然,启动离婚诉讼程序,还需要提交书面的起诉书才行。当然,想要获得有利判决,证据材料的提供也是必不可少的。虽然在起诉的时候不要求,但在诉讼过程中肯定是需要的。若你不清楚该如何打离婚官司的话,建议可以咨询本站山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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