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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之后应该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如果离婚夫妻有共同房产,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自然也是需要对房产作出处理的。这个时候就有可能出现需要将房产过户到对方名下的情况,那实践中夫妻离婚之后应该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夫妻离婚之后应该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一、夫妻离婚之后应该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2、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3、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二、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

(一)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二)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如果觉得双方协议离婚不够安全时,可以采用公证协议书的办法或者直接起诉到法院,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拿到法院的调解书与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一样的效力。

夫妻协议离婚也好诉讼离婚也罢,如果有共同的房产就必须要作出处理,不然也是不允许离婚的。当然,协商或者经过法院判决之后,就需要当事人实际来处理房产,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就办理过户手续,该对另一方折价进行补偿的,则也要作出补偿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