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在哪里办 普法法律网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1.1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办理房屋过户应当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房产过户的办理程序如下:1、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2、当事人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申报成交价格;3、房管部门进行审查,作出答复;4、房管部门对成交价格进行核实,并现场勘查和评估;5、当事人缴纳有关税费;6、办理手续,合法房产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TAG标签:行政类 房屋 行政诉讼 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