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遷房買賣新規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房屋買賣 1.6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回遷安置房不允許買賣,無法過戶。需要房主持有住房滿5年之後,憑安置協議繳納土地出讓金,契稅等稅費,纔可辦理商品房房產證,契稅證明,土地證,此時住房纔可過戶。《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 第三條 條例所稱承受,是指以受讓、購買、受贈、交換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權屬的行爲。 TAG標籤:回遷房 房屋買賣 房產糾紛 新規 買賣 #